服務熱線
17681270106
Writer: admin Time:2021-01-02 14:14 Browse:℃
根據衛生部頒布的食品袋《食品用塑料制品及原材料衛生管理辦法》第七條規定:“凡加工塑料食具、容器、食品包裝材料,不得使用回收塑料。”也就是說,包裝食品不能使用再生塑料制成的塑料袋。據專家介紹,裝食品的塑料袋必須是達到標準的專用食品袋。聚酯(PET)軟飲料瓶和塑料袋等塑料包裝制品的生產均有國家標準,對其物理特性、化學特性等都有相應的技術標準要求。而一次性再生塑料袋的原料來源復雜,有相當數量是用廢舊塑料回收再加工制成的。這些回收來的原料,經粉碎熔化重新注塑,生產過程需加入抗老化、著色劑等有害毒素,高溫下可產生多達16種有毒物質,能滲入到食物中,不僅多種化學物質,而未經消毒或消毒不徹底,極有可能含有病菌。